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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200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关于开展200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专[2003]25号)、《关于2003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03]10号)文件要求,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职称改革,结合园区实际,现就2003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园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在华苑产业区注册企业及档案存放在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织实施: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由园区劳动人事局组织实施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公示、  呈报工作。
  三、推荐方式:
    根据市职称办要求,成立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申报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并将推  荐结果公示一周。
  四、时间安排:
   7月21日-8月9日   报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评审表
   8月11日-8月15日  报评人员将申报材料交本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园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园区劳人局)
   8月18日-8月28日  园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召开园区推荐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提出推             荐意见
   8月29日-9月4日   公示推荐结果
   9月8日-9月12日   园区职称办委托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负责向各专业评委会呈报申报材料,请             各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上述安排只适用于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职称可随时到劳动人事局办理相应手续。
此次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申报材料及表格可登陆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服网

http://www.thip-lpb.gov.cn及天津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thip-tesc.gov.cn/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