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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高新区各单位:
   按照天津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津外专[2008]16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凡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进入我区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且申报项目具有领先水平和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申报人员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下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所在单位,由外单位同行专家提出意见并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天津市外国专家局 暴雪 电话:23312021  2312405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