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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市 人 事 局
津人专职[2003]11号
关于公布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0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3]52号)精神,为做好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报名工作安排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在“非典”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本年度相应专业考试,且该专业考试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由个人申请,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经考务管理机构审批,报市职 称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其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
二、为保证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非典型肺炎的传染,制定以下防控措施:
(一)考务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务工作。
(二)各报名点、考点要成立预防“非典”工作组,配备2-3人负责“非典”预防工作。
(三)各报名点、考点要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每天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
(四)对于报考人员比较多的考试,考务机构应采取分区报名、延长报名时间、安排补报名等措施尽量 降低考生密度。
(五)各报名点、考点必须开启门窗,保持空气流通。
(六)各考点应降低考场内考生密集度,每个考场人员为25人。各考点至少设立1个备用考场,用于处 理考试期间的异常情况,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至少保持3米间距。对于已按原考试安排,国 家有关部门已核准过考场数量和试卷订单的考试,考务机构应采取使用面积较大的考场、增设通风 设备等措施,尽可能降低考生密集度,保证空气流通。
三、考试报名可以个人或集体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原件,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须交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盖有印章的无效),其中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其他的贴在报名表上。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附:《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报名工作安排表》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报名工作安排表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报名日期 |
报名地点 |
| 1 |
会计 |
9月6、7日 |
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请各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场安排及准考证发放工作。 |
| 2 |
卫生 |
9月13、14日 |
| 3 |
价格鉴证师 |
9月19-21日 |
| 4 |
注册税务师 |
| 5 |
质量 |
9月20日 |
| 6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9月26-29日 |
| 7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9月27、28日 |
| 8 |
监理工程师 |
| 9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8月24-31日 |
| 10 |
审计 |
10月12日 |
| 11 |
国际商务师 |
9月20日 |
7月11、12日 |
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4号)
电话:23134185
23398951
对于报考人员比较多的执业药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市人才考试中心实行分区报名的办法,具体工作安排附后。 |
| 12 |
外销员 |
9月20、21日 |
7月11、12日 |
| 13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7月13、14日 |
| 14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9月21日 |
7月16、17日 |
| 15 |
二极注册机构工程师 |
7月16、17日 |
| 16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10月10日-12日 |
7月18、19日 |
| 17 |
造价工程师 |
10月11、12日 |
7月20-22日 |
| 18 |
企业法律顾问 |
7月23日 |
| 19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7月23日 |
| 20 |
执业药师 |
7月24-28日 |
| 21 |
房地产评估师 |
7月29-31日 |
| 22 |
房地产经纪人 |
7月29-31日 |
| 23 |
出版 |
10月12日 |
8月8日 |
| 24 |
经济 |
11月2日 |
8月1-7日 |
| 25 |
计算机软件 |
10月12日 |
具体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 26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
推迟到明年4月 |
具体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 27 |
矿业权评估师 |
停止考试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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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统计 |
为了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减小报名人员密度,确保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2003年我市执业药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分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按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7月24日:和平、河西、河东三区人员报名
7月25日:南开、红桥、河北三区人员报名
7月26日:塘沽、汉沽、大港三区人员报名
7月27日: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四区人员报名
7月28日: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人员报名
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8月1日:和平、河西、河东三区人员报名
8月2日:南开、红桥、河北三区人员报名
8月3日:塘沽、汉沽、大港三区人员报名
8月4日: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四区人员报名
8月5日: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人员报名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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