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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200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关于开展200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 [2005]5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职称改革,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就2005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园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在华苑产业区注册企业及委托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织实施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由园区劳动人事局组织实施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公示、呈报等工作。
三、推荐方式
根据市职称办要求,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职称推荐委员会将负责申报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公示一周。
四、时间安排
7月28日
召开2005年职称工作布置会
8月1日—8月10日
报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评审表
8月11日—8月19日
报评人员将申报材料交本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园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园区行政许可大厅劳动人事局窗口)
8月22日—8月26日
园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召开园区推荐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提出推荐意见
8月29日—9月4日
公示推荐结果
9月5日—9月9日
园区职称办委托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负责向各专业评委会呈报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上述安排只适用于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职称可随时到园区行政许可大厅劳动人事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申报材料及表格可登陆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服务网http://www.thip-1pb.gov.cn及天津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thip-tesc.com/查询、下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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