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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

 

      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因此 ,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 2002 年推出了物流师的职业标准,将物流师职业分为助理物流师、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三个等级。今年开考助理物流师和物流师二个等级。为使相关人员能够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经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组织物流师职业资格考前的培训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申报条件

•  助理物流师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  物流师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培训与鉴定内容

       依照物流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两部分。

      助理物流师培训内容包括现代物流概论、物理配送中心管理、物流运输管理、国际物流、供应链管理基础等。

      物流师培训内容包括物流系统规划、物流企业战略、物流信息系统规划、物流项目管理、第三方物流、国际物流、库存管理、人力资源与管理、案例分析等。

•  上课时间

    助理物流师培训 8 天,共计 40 小时;物流师培训 9 天,共计 45 小时。采取 PPT 教学。

    培训时间定为每周休息日白天,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  培训费用

    助理物流师: 1248 元

    物 流 师: 1485 元

    以上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考核鉴定费等。

•  应带证件及报名地点

    学员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个人近期 2 寸免冠黑白照片 5 张。

 

    报名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 6 号一楼东大厅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 23709357 23709315 23709316

    传 真: 23709350

    联系人:刘红艳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

    200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