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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1999年9月13日)
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实现我市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这是当前临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为此,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提高整体素质,实现加快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的部署。围绕天津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强化科技创新意识,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设与现代化港口城市和北方重要经济中心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 聚集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支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坚持使用、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在充分开发利用现有人才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
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在培养、引进目前急需、紧缺人才的同时,着眼于为长远发展积蓄人才,改善 改善结构,壮大人才队伍。
坚持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公开、平等、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推进双向选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开发投入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大用人单位的投入力度,增强财政投入的有效性,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
二、 大力培养造就高级人才
3.加快实施“131人才工程”。根据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办法,健全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选拔100名40岁左右的尖子人才,由市财政与用人单位共同出资,予以重点培养。培养对象主要是: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进入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和列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我市主导产业、重点技术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学科的尖子人才。通过培养,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或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保持学科优势以及相当水平的学术、技术权威。培养对象在培养其内,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和出国参加中长期进修,培训等,每人可获得5—10万元的资助经费。
选拔300名35岁左右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结合,予以重点培养。培养对象主要是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通过有计划地资助培养对象参加培训、进修及开展学术交流,改善知识结构;承担本专业重点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提高创新能力,成为我市在各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能够起骨干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选拔1000名35 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以用人单位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予以重点培养。对确定的培养对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培养计划,通过开展高层次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更新知识;采取在技术上委以重任、师徒带教、选派到著名专家身边做助理等多种形式,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成为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
对列入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的各层人选,分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带培青年技术骨干的专家,各单位给予支持和必要的资助。
4.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项目、岗位公开招标待等形式,引入竞争竞争择优机制,支持和鼓励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重大课题组的负责人,承担重要项目或关键岗位的领导工作,使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5.积极推进博士后事业。支持高等院校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扩大招收博士后的规模,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津做博士后。对博士后流动站计划自费招收的博士后,其日常经费由市财政资助50%。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国家人事部的支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博士后公寓。加强博士后各站点的学术、技术交流,组织博士后为天津地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6.发挥职称的导向作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激励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宗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类分级管理体系,逐步推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在职称评聘中突出创新意识,坚持重业绩、重能力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骨干、特别是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以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晋升相应职称。对获得“天津市科教兴市杰出人才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额定人员,以及在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中贡献突出的各类专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级或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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